根据学校《关于做好2024年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补充通知》相关要求,我院拟在11月份开展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追加名额评审工作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关于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
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者须科研能力显著,发展潜力突出,原则上须在学术论文、科研专利、科创活动、学科竞赛等某一方面取得优秀成果,成果须以华侨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。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备选推荐人选,应按照择优原则从高到低依次推荐,不得将综合表现比正选更为优秀的学生作为备选推荐人选上报,一经发现,将取消备选推荐资格。
二、国家奖学金追加名额
根据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下达的名额,本院追加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备选名额1名,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追加正选名额3名。
三、国家奖学金补充提交材料内容
1.国家奖学金新申请者于2024年11月2日至2024年11月4日17:00前在信息门户-奖学金-国家奖学金(研究生)申报系统上填报。未申请或逾期申请者,按自动弃权处理。此外,还需提交1份纸质版材料和2份电子版材料。纸质版材料为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审批表,请于2024年11月4日17:00前提交至经管701王艺翔老师处。电子版材料为报送汇总表及汇总表的相关佐证材料(电子版),注意汇总表中获奖情况需提交获奖证书材料,其中互联网+、挑战杯学校会统一开具证明,其余竞赛不能提交公示结果,需提交获奖证书证明。科研情况中论文检索证明以中科院为准。请于2024年11月4日17:00前提交至邮箱:gsglyjsh@163.com。
2.原申请但并未在第一批入选者需提交1份纸质版材料和2份电子版材料。纸质版材料为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审批表,请于2024年11月4日17:00前交至经管701王艺翔老师处。电子版材料为报送汇总表及汇总表的相关佐证材料(电子版),注意汇总表中获奖情况需提交获奖证书材料,其中互联网+、挑战杯学校会统一开具证明,其余竞赛不能提交公示结果,需提交获奖证书证明。科研情况中论文检索证明以中科院为准。请于2024年11月4日17:00前交至邮箱:gsglyjsh@163.com。
四、注意事项
所有奖学金申请审批表请务必保证美观,且将页数调整为两页(正反两面可打下),审批表的打印均为正反面打印。
(一)国家奖学金
1.填写奖学金审批表务必仔细阅读《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审批表》撰写要求,不明白的地方一定要及时询问,不要错填;
2.奖学金申请表的内容均电子版填写打印,但注意“申请人签名”和“推荐意见栏”中的“推荐人签名”(导师签字),以上两处签字必须为手写签名,不能使用电子签、签名章等。其中,“推荐意见”栏不少于100字,不多于200字,不能只写“同意推荐”,文中所有落款时间全部空着不填,务必注意,今年推荐意见国家资助中心将会进行查重,若重复率大于60%将取消资格;
3.表格填写内容需仔细审核,不要出现错别字、错别符号、格式错误等,否则一律打回重填【请大家严格对照国家奖学金填写申请和要求进行,不按照要求进行的,学校将会直接取消相关名额】;
4. 学术讲座记录表已由研会整理并公示,相关实践分将以其为准进行记录;
5. 新闻撰写加分已由研会整理并公示,相关实践分将以其为准进行记录;
6.学生干部考核成绩将由研会进行汇总并公示,相关实践分将根据最终考核结果进行记录;
7.其他实践分的加分佐证材料须提交原件(复印件须有相关盖章或负责人签字);
8.本通知内包含的奖学金评审对象不包含境外生。
(三)国家及学业奖学金相关佐证材料
1. 科研分
科研分由四个部分组成:科研成果,案例比赛,案例开发、科创活动。
(1)科研成果的佐证材料包括:成果原件或复印件、英文论文需图书馆出具的检索证明原件,中文论文在中国知网查询复核;
(2)案例比赛的佐证材料包括:奖状原件或复印件、报名表等;
(3)案例开发需提供入库证明;
(4)科创活动需提供获奖证书原件或复印件、报名表等。
2. 实践分
实践分具体考核内容请参照《我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办法(研究生)》,各类加分均遵循“先满足基本分再计算奖励分”原则(注意:基本分条件无需全部满足,基本分不为0即可)。部分要求如下:
(1)参加学术活动的佐证材料:
学院的学术讲座、学术论坛由研究生会提供的统计表进行认定;
学院外的学术活动由申请者本人提供佐证材料:
线下会议需提供邀请函、往返车票或报销封面或参会证明;
线上的需提供邀请邮件、参会实时截图(若包含姓名的只需提供一张,若无姓名的需提供3张以上的内容截图);
(2)各类竞赛的佐证材料包括:获奖证书原件或复印件、报名表等;
(3)其他志愿活动的佐证材料:原则上以志愿汇为准,需提交有关佐证材料。
(四)其他
1.奖学金评比与后续荣誉称号有直接关联,请同学务必慎重对待;
2.获奖学生如欠缴学杂费,所获奖学金原则上应首先用于偿还所欠费用;
3.在评奖过程中,凡发现弄虚作假者,取消评奖资格,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,并不得参加下一学年度的评奖;
4.在奖项颁发后,凡发现有弄虚作假者,学校将撤销其所得的奖学金,追缴已发放的奖学金,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,并不得参加下一学年度的评奖;
5.本次奖学金评审工作中有关材料收集的部分将不会进行二次通知,有需要的同学可同时申请两类奖项,并按照各自要求分别填写和上交材料,未申请或逾期申请者,按自动弃权处理;
6.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名额原则上按一定比例分配,若出现无科研成果、案例比赛、案例开发和科创活动的情况会对国奖名额进行相应调整。
(五)附件
附件1: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审批表;
附件2: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报送汇总表(2023-2024学年);
附件3:报送汇总表格式范例